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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下月首读

发布日期:2012-10-12

 

  新修订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WEEE指令)将于2010年11月23日在欧洲议会首读。

  2010年9月8日,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委员会(ENVI委员会)公布其最后一份报告,列出他们认为应对欧洲委员会WEEE指令修订议案作出的更改。欧洲议会将于11月23日的全体大会讨论该份报告,并进行投票。

  ENVI委员会报告的要点如下:

  ENVI委员会希望修订后的指令能涵盖所有类别的电器及电子设备,被明确排除者除外。他们认为,指令只应不适用于大型固定装置、大型固定工业工具、只供专业用家使用的非公路流动机械,以及光伏组件。

  收集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方面,报告强调各类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固然都是回收目标,但成员国应特别留意不要让小型电器,包括电子消费品和小型资讯科技产品等成为漏网之鱼。这些电器应另外回收,不能和大件或未经分类的家庭垃圾混在一起;未经处理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不应被送往堆填区或焚化炉。

  报告指出,为尽量增加整全电器的再用机会,成员国必须确保回收计划规定在回收点把可再用电器分隔开来,然后才能把报废设备运往他处。

  至于回收目标,ENVI委员会希望到2016年,能回收至少85%在成员国产生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委员会希望确保成员国到2012年能回收至少人均4公斤的报废设备,或跟该成员国在2010年回收设备的同等重量,视乎何者较多。成员国更须确保回收水平在2012至2016年间逐年递增。成员国可以把目标订得更高,但须向欧委会汇报。

  为证明达到最低回收率,成员国须确保境内的回收设施、配送机构、生产商或其代表等有免费途径,每年向成员国呈交处理报废设备的资料。

  报告对回收目标的要求非常具体,对各类设备都有特定的回收、循环再造及准备再用目标。举例来说,属于第二类的显示屏,包括电视机和数码相框,回收率须达80%,循环再造率达65%,准备再用率达5%。第五类的小型电器,包括照相机和小型电子消费品,回收率须达75%,循环再造率达50%,准备再用率达5%。第六类的小型资讯科技及电讯设备,例如个人电脑及电话,回收率须达85%,循环再造率达75%,准备再用率达5%。

  ENVI委员会并要求,欧委会须确保已为报废设备的回收、储存、运送、处理、循环再造、修理及准备再用订立协调的标准。假如营运商能证明自己符合这些协调标准,则当局会视他们为符合指令规定。

  非法出口废料方面,报告规定,对于根据废料付运规例(1013/2006)出口到欧盟以外的报废设备,出口商须于付运前提交证据,证明该等废料会在相等于指令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循环再造及准备再用。循环再造及准备再用后,须获当局确定已符合该等条件。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出口商虚报该等设备仍然可用,只是运往外地修理,而事实上却是在第三国当作废物非法倾倒。

  至于生产商的出资责任,报告规定成员国为改善报废设备的回收情况,应根据「污染者付款」(污染者通常包括零售商、消费者和生产商,而非一般纳税人)的原则,在销售新设备的时候筹集足够的资金。这是为了承包从家庭回收报废设备的费用,包括营运回收设施以及举办活动以提高废料管理意识的成本。

  ENVI委员会又认为,为确保注册、资料及汇报系统运作畅顺,欧委会必须采纳一套注册及汇报形式,并规定汇报密度。注册及汇报形式至少须包括以下资料:被投放在国家市场的新设备数量、设备种类、品牌、产品类别和保证。回收设施的营运商须每年向国家当局汇报,让当局能比较已回收报废设备的份量与实际被转送循环再造设施的报废设备份量。这些报废设备只应被转送至认可处理设施。

  假如欧洲议会全体大会投票决定接纳ENVI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修订,欧盟部长理事会也表示赞同,则建议中的指令将获采纳。另一方面,假如意见仍有分歧,则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将协商一份最终文本,然后通过。预期最终文本可于2011年上半年通过。之后,成员国有数月时间采纳及实施新指令的规定。

  ENVI委员会在2010年9月8日发表的报告内容,可通过下列连结浏览:

  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type=REPORT&mode=XML&reference=A7-2010-0229&language=EN#tit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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