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械CE认证
  • 电器CE认证
  • 建材CE认证

俄罗斯新化妆品法规即将实施 与现行的欧盟法规接轨

发布日期:2012-03-12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关税同盟(EurAsEC)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TR TC 009/2011)将于2012年7月开始生效。

    技术法规TR TC 009/2011使俄罗斯化妆品法规与欧盟现行的相关法规接轨,消除了符合性的双重体系。由于简化了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的程序,所以所需文件的数量也相应减少。更重要的是,这些技术法规还包含了2010年形成的关税同盟的另外两个国家,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

    它的目的是统一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化妆品要求,并且与相关的欧洲法规趋向一致,其中涉及从生产过程到产品标签等诸多方面。

    它的结构和内容以欧盟指令76/768/EEC和欧盟法规1223/2009 [2]为基础,有关化妆品的定义和受管制成份的清单几乎完全相同。技术法规甚至包含了对纳米材料的定义,与欧盟法规中的定义也非常相似,并且首次提到GMP(良好生产操作)一词。另外,技术法规还对“生产商”(manufacturer)的定义进行了补充,增加了“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

    相比俄罗斯现行的法规,技术法规的另一个优点是把所有类别的化妆品集中到单一的文件当中。

    不过,新技术法规并没有做到完全与现行的欧盟法规取得统一,尤其是有关第三方如何确认产品的法规符合性方面。与标签要求相似,产品上还必须标注使用期限,并且所有信息必须采用销售该产品的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

    在实际操作中,从2012年7月开始,大多数产品只需要提供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合格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to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只有13类产品需要继续提供注册文件:人工日晒产品、皮肤美白、纹身、个人卫生、有害生产因素防护产品、儿童化妆品、染发和亮发产品、烫发和直发产品、含有纳米成份的产品、脱毛产品、去皮产品、具有美白牙齿效果(含有过氧化氢)的含氟的牙齿和口腔卫生产品。

    合格声明和注册文件将在关税同盟整个区域内无限期地有效,但要获得这两份文件的条件非常严格,与现行的注册相同。

    根据技术法规的要求获得认证后的产品应贴示关税同盟的EAC合格标志(欧亚地区合格),而不再是俄罗斯的Gost-R标志。

版权所有:上海盛百欧设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沪ICP备060314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