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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促使消费品减少使用有毒化学品

发布日期:2012-09-03

    美国加州在制订及执行环保和产品安全政策上领先其他州份,并做出了重大措施以填补联邦政府在多项相关问题上的政策真空状况。当中包括致力促使众多消费品减少使用有毒化学品,以及为电气和电子产品制订强制性循环再造计划。

    加州有毒物质管制部于7月27日公布一项议案,要求企业物色其他物质以取代消费品所用的有毒化学品。有毒物质管制部将于9月10日就该项议案举行公听会,关注人士可于9月11日前提交意见。

    议案提出订立一份涵盖约1,200种受关注化学品的清单,并设立机制让有毒物质管制部在清单加入额外的化学品。现时有500种额外化学品用于杀虫剂及药物内,若这些化学品用于没有获加州《健康安全法》第25251节豁免的产品,将来可能会纳入清单中。有毒物质管制部将评估含相关化学品的产品,制订优先产品清单,以便进行“替代品评估”。议案订明,首份优先产品清单将包含不超过5种产品与化学品的组合。2016年1月前,有毒物质管制部将列出若干产品作为优先产品,这些产品必须是使用了1种或以上的相关化学品,而该化学品亦须符合以下两项准则:(i)在7种危害特征(致癌性、生殖毒性、致突变性、发育毒性、内分泌干扰、神经毒性和/或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 中含有1种或以上因而列入法例指定清单的化学品;及(ii)列入水质、空气质素或生物监测规例内的曝露指数清单的化学品。

    建议规例将规定,若相关的负责实体(生产商、进口商及零售商)有产品被列为优先产品,必须通知有毒物质管制部,以便把有关资料在其网站刊登。优先产品的生产商或其他负责实体将需为产品及产品内的化学品进行“替代品评估”,寻找最佳方法减少化学品对公众健康及环境的潜在损害。有毒物质管制部也需制订监管对策,保护公众健康及环境,并促使业界尽量使用可行的替代品。

    有毒物质管制部将于2014年1月前公布优先产品工作计划,确定相关的产品类别,以便未来3年找出需要加入优先产品清单内的产品。建议规例订明,有毒物质管制部发出工作计划后,在若干条件下可以做出修订。在现行工作计划的3年有效期届满前1年,新工作计划将会公布。该部将举行1次或以上的公众研讨会,让公众可以在建议的优先产品清单公布前讨论候选产品。

    再者,建议规例将制订一个程序,让个人或组织如联邦政府及其他加州政府机构向有毒物质管制部提出申诉,藉此在优先产品清单增加或剔除化学品或产品。

    以下产品获规例豁免:

    1、已获《健康安全法》第25251节豁免的产品,即危险处方药物及仪器;牙科修复材料;医疗仪器;危险处方药物和仪器、牙科修复材料和医疗仪器的包装;食品;以及杀虫剂等。

    2、在加州生产、储存或在运送时途经加州的产品,但于加州境外使用。

    有毒物质管制部指出,遵守建议规例是生产商的主要职责。若生产商未能遵守规定,责任将落在进口商(若有)身上。当生产商及进口商都未能遵守规定,而这些资料亦已上载到有毒物质管制部网站的违规清单内,则遵守规定的责任便落在零售商身上。

    生产商或进口商向有毒物质管制部证明产品不再在加州销售、供应、分销或制造后,毋须遵守规定。同样,若零售商停止订购有关产品,并已通知有毒物质管制部,亦毋须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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