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发布通报,对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附录III、V和VI进行修订(G/TBT/N/EU/182、183、184)。
该草案修订了法规(EC) No 1223/2009的附录V(防腐剂肯定列表),限制了丁基和对羟基苯甲酸丙酯作为防腐剂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将其最高浓度减少至0.14%(同酸一样),并禁止将其用于3岁以下儿童用尿布类的吸收产品中;由于可能引起皮肤过敏,混合甲基氯异塞唑晽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防腐剂在清洗型化妆品中的使用也受到了限制。
该草案还授权:防腐剂西曲氯铵、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和二十二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在高于化妆品防腐剂浓度时的其它应用;混合柠檬酸(和)柠檬酸银作为防腐剂使用;纳米三联苯基三嗪作为紫外线滤色器使用。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6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