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建筑产品法规305/2011/EU---CPR(2011年3月9日颁布)于CPR在2013年7月完全取代旧的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CPD)。并通告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新的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为欧盟27个成员国的建筑产品提供统一的性能评价方法,通过使用共同的技术语言,确保了建筑产品性能信息的可靠。新的法规对建筑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市场的程序要求及技术语言将更透明,更严谨,更精准。
欧盟CPR更新的内容
由于旧的建筑产品指令在各个成员国内参照本地法规执行,而各个成员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测试及认证相当的复杂且费时。
新法规CPR更好地采用了定义了立法组的目标且采用更清晰的机制、简化了生产企业在管理方面的负担。除了CPD定义的六项基本性能的要求以外,CPR还要求企业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对中国的建筑产品产品出口及厂家的要求更为全面。
欧盟CPR的管辖范围
法规的适用范围所覆盖的‘建筑产品’是指:任何以永久性方式构成建筑工程的任何产 品,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如:玻璃、混凝料、水泥、管道、屋顶材料、木板、吊顶、沥青混合料、地板、下水道设备、砖块、门窗、结构金属产品、保 温材料、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