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6-08-02
欧盟于7月1日在全球启动和实施RoHS后,近日来自台湾代工厂的消息称索尼公司成为首例被开罚单的电子企业。由于索尼在销往阿姆斯特丹的产品含铅,违反了RoHS管制,索尼被处以高达6亿欧元的罚款,所有货物也在阿姆斯特丹进行销毁,并且在4-6个月内不允许在阿姆斯特丹进行产品销售。
索尼方面目前还没有对外公布该方面的消息,待进一步的确认。 2001年,荷兰政府曾认定索尼计算机娱乐欧洲公司(SCEE)的游戏机“PS1”的部分外设设备中,含有超过荷兰规定允许范围的镉。当时的“事件”曾震动了日本厂商,后来开始认真对待RoHS法令。
RoHS指令,是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简称,它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的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量。该指令涵盖了家电、IT及通讯仪器、照明器具等十大类近20万种产品。主要包括: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等。 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广大泛围内的清理整治,推出了诸多法规政策,一些国家甚至把含有害物质之进口管制纳入到外贸法律之中,从法律上限制携带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之进口,欧盟国家在电子产品污染物质方面是全球防治中最活跃的成员之一,他们借助法律法规来整治和清理进入欧洲市场的货源,相继制定了WEEE 和ROHS 的系列法规和有同等法效的附件及补充公报。 国内电子企业应积极应对欧盟RoHS指令, 随着7月1日欧盟RoHS指令正式生效,据有关人士预测,这道“绿色壁垒”将对我国家电产品对欧盟出口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家电企业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这次“绿色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