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触性
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苄酯)
指令2005/84/EC限制了含邻苯二甲酸盐塑料材料的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的销售。
⇒ 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及BBP的浓度总和不得超过0.1%。
欧盟委员会解释的“所有材料”(可接触和不可接触的)可能不包括DEHP 、DBP 或BBP 。此处欧盟委员会并未采用通常基于危险的方法。基于危险的方法以发生危险为唯一识别标志。就2005/84/EC指令来说,欧盟委员会采用了不同的解决方法,完全禁止使用DEHP、DBP和BBP。
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指令2005/84/EC限制了含邻苯二甲酸盐塑料材料的玩具和婴儿护理产品的销售。
⇒ 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的浓度总和不得超过0.1%。
对于DINP、DIDP及DNOP,只有可以被放入口中的材料才须进行评估。
物品的不可接触部分不能放入口中。在婴儿或儿童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不正确使用情况下,如果物品或物品的一部分是不可接触的,即被视为是不可接触的。EN第71部分3.1对“可接触的”和3.32 对“可分离组件”(修订)的定义可作为评判标准。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可接触塑料材料,如玩具中的电线,不能放入口中。因此含有DINP、DIDP和DNOP的在玩具内部的塑料电线被认为是安全的。
该指令将于2007 年1月16日正式生效。
欧盟邻苯二甲酸盐指令2005/84/EC全文可从以下链接下载: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5/ l_344/l_34420051227en00400043.pdf 。
2006年6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EC指导文件,对“可以放入口中物品”的定义进行解释。文件中包括图片示例,指导文件的全文可从以下链接下载: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newsroom/cf/ document.cfm?action=display&doc_id=165。
邻苯二甲酸盐指令在不同成员国的实施及相关国内法规的置换
要成为成员国的法律要求,欧洲邻苯二甲酸盐指令必须成为国内法。对“上市(placing on the market)”的定义理解有一些混淆。根据欧盟蓝皮书的说明,“上市”只影响2007年1月16日后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
一般而言,大多数成员国限制整个零售链的销售,包括“已下订单的”及不同与定义的“上市”。由于适应新要求的时间很短,所以一些成员国已经获得宽限期。为避免对未来贸易的影响,欧盟委员会计划出台“上市”和“已下订单的”的指导文件。下页的表格列举了实施的方法、成员国国内法置换及可能产生的国内法例外,同时还列举了挪威和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