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1日,新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生效,为表明符合指令,需用其下的协调标准。就在同日,2011年7月21日,EN 71-2:2011玩具易燃性标准成为新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下的协调标准。此标准现在起可以采用表明符合新玩具指令2009/48/EC的规定。 EN 71-2:2011的主要变化有如下方面: •材料具有类似的功能:更多关于特定玩具适用性要求的说明。最严格的要求适用于拟戴在头部、由毛发、绒毛或具有类似功能的的材料制成的玩具。基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 有许多种解释,详细的新定义被引入。“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现被定义为“像头发一样具有滑动的能力,能密切贴合头部,当头旋转后停止时能继续转动”。任何朝上的头饰,像印度羽毛,不属于这一类。 •易燃液体:包括了易燃液体的清晰定义。易燃液体=燃点≥23℃ 及≤60℃的液体。 •表面闪燃:表面闪燃的测试条件已被详细说明。 •测试方法:详细阐明测试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