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布指引协助化学品供应商编写安全资料表

发布日期:2011-10-12
 2011年9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布新的安全资料表编写指引。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REACH规例),在某些情况下,化学品供应商须就出口欧盟的产品化学成份,以指定格式提供主要资料。

安全资料表旨在让产品使用者采取措施,以保护工作场所中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环境。这些资料表是REACH规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当有物质或混合物符合危险准则时[参照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第1272/2008号规例)及危险制剂指令(99/45/EC)],欧盟可以通过机制传送适当的安全资讯。

此外,REACH规例亦对安全资料表的内容和格式作出若干重要修改。

安全资料表共有16个部分,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新资料包括:物质/混合物的注册资料、风险类别、处理及储存、暴露风险控制及保护、出口产品的物理及化学特点、毒理资料、生态资料、运输资料、法规监管资料,以及其他资料(例如员工培训)。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安全资料表必须以化学品或混合物投放市场所在成员国的官方语文填写。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布的安全资料表指引载于以下网页:http://guidance.echa.europa.eu/docs/guidance_document/sds_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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