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生态之花”最新灯泡标准发布

发布日期:2011-11-04

 

  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获悉,欧盟生态标签委员会日前发布新的针对灯泡的“生态之花”标签法规(2011/331/EU)。该法规适用于所有用于通用照明、光通量≥60 流明和≤12 000流明的光源,下列几种光源除外:定向灯、HID灯、有色灯、投影灯、摄影照、日光浴灯管、电池驱动的灯、其他不用于通用照明的灯。

  新法规从光性能、寿命、汞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等多方面来确定灯泡的“生态之花”标准,此外,法规中还规定了产品的有害物质、塑料部件、包装、用户手册等方面的要求。要申请"生态之花"标签的企业,还必须遵守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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