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海关当局因镉含量超标拒绝了两批产自中国的饰品进口,并向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进行了通报。
两批饰品的金属材料镉含量均超出了0.01%(w/w)的限量要求,不符合REACH法规的相关限制。
2011年5月21日正式公布的欧盟法规(EU) No.494/2011对REACH 法规附录17的第23条进行了修订,扩大了镉的限制范围,增加了要求珠宝、仿真珠宝、头发饰品的金属部件和用于制造珠宝饰品的金属部件,例如手镯、项链、戒指、穿刺珠宝、手表及护腕、胸针和袖扣等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