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2-24
机械指令2006/42/EC对于附录四(Annex IV)中危险机械的产品清单进行了更新。新的机械指令2006/42/EC危险机械品种和安全部件的增加,说明欧盟对机械的安全性能监控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强,欧盟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责任变的更重。
Annex IV 附录四:
(1)加工木材及类似物理参数材料,或加工肉类及类似物理参数材料的圆锯(单刀片或多刀片)。
(2)手动进料木工平而刨床。,
(3)木工用单面厚板刨床,内设机械式工件进给装置,手动装卸工件。
(4)加工木材及类似物理参数材料,或加工肉类及类似物理参数材料的带锯。
(5)用于加工木材及类似物理参数材料的组合式机械,本节第(1)、(2)、(3)、(4)条以及第(7)条所述的机械均可作为其组合机械装置。
(6)手动进料多刀夹木工开榫机。
(7)用于加工木材及类似物理参数材料的手动进料立轴铣床。
(8)木工用手提链条锯。
(9)手动装卸的金属冷加工用压床(包括弯板机),其可动工作部件行程可达6mm以上,移动速度超过30mm/s。
(10)手动上下料的塑料注塑或压塑成型机。
(1I)手动上下料的橡胶注塑或压塑成型机。
(12)以下用于地下工作的机械设备:
——机车头和司闸车;
——液压传动的顶架。
(13)装有压实机构的人工装载收集家庭垃圾的卡车。
(14)带有防护装置的可拆卸式机械传动设备。
(15)可拆卸式机械传动设备所用的防护装置。
(16)起蘑用的车辆。
(17)具有从3米以上垂直高度跌落危险的载人或载人载物升降设备。
(18)便携式弹药推动固定器械或其他冲击式机械设备。
(19)为检测人员存在而设计的保护装置。
(20)第(9)、(10)、(11)条巾所述的用以机械防护的动力驱动联锁式可移动防护装置。
(21)确保安全功能的逻辑装置。
(22)倾覆防护装置(ROPS)。
(23)物体跌落防护装置(FOPS)。
2安全元件明细清单:
新机械指令给出的下列安全性零组件的清单,可根据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水平,更新清单来涵盖新产品:
(1)可拆卸式机械传动设备所用的防护装置。
(2)为检测人员存在而设计的保护装置。
(3)强制合规性评估机械种类中第(9)、(10)、(11)条所述的用以机械防护的动力驱动联锁式可移动防护装置。
(4)确保安全功能的逻辑装置。
(5)带有故障检测附加措施的阀门,拟用于机械危险运动的控制。
(6)机械排放物的收集系统。
(7)没计用于保护人员不受机械工作过程中运动部件伤害的防护和保护装置。
(8)用于升降机械装载和运动控制的监控设备。
(9)维持人员呆在操作座位上的约束系统。
(10)紧急停止装置。
(11)防止潜在危险静电电荷聚集的放电系统。
(12)新指令附件l中第1.5.7、3.4.7和4.1.2.6条提到的能量限制器币¨释放装置。
(13)降低噪音和振动排放的系统装置。
(14)倾覆防护装置(ROPS)。
(15)物体跌落防护装置(FOPS)。
(16)双手控制设备。
(17)设计用于在不同平台间升降运送人员的机械所用的零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