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颁布适用于儿童护理用品中关于儿童推车的两项标准。
1. EN 1888-1: 2018 儿童护理用品 – 儿童推车 - 第1部分: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
该欧洲标准详述了为运载一个或多个体重不超过15公斤的儿童,以及任何承重不超过20公斤供儿童站立平台而设计的儿童推车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该欧洲标准不包括玩具、装有轮子的儿童背带、由发动机推动的婴儿车以及专为有特殊需求儿童设计的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如果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或婴儿车的任何部分具有多种功能或可转换为另一种功能,则应符合相关标准。
2. EN 1888-2: 2018 儿童护理用品 – 儿童推车 - 第2部分:超过15公斤以及22公斤儿童用折叠式婴儿车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折叠式婴儿车的附加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这些折叠式婴儿车专为运载一个或多个儿童而设计,每个儿童超过15公斤,最多不超过22公斤。该欧洲标准适用于与欧洲标准EN1888-1同时使用,且不能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