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的提案,即对现行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PPWD)进行修订。PPWR提案同样适用于所有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无论其使用何种材料,但其意在完成从指令到法规的华丽转变,无需经过转换直接对所有成员国生效,统一欧盟层面上对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管控要求。
拟议修订的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立法有三个主要目标:首先,防止包装废物的产生:减少包装废物的数量,限制不必要的包装,并推广可重复使用和可再填充的包装解决方案。第二,促进高质回收(“闭环”):到2030年,使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包装以经济可行的方式可回收。最后,减少对初级自然资源的需求,为次级原材料(再生材料)创造一个运转良好的市场,通过强制性再生材料比例目标增加包装中回收塑料的使用。
最新的提案中显示,与之前泄露的版本相比目标有所下降。
一、对包装产品本身的要求
减少不必要包装浪费
● 自2030年起,将禁止某些包装形式投放市场,以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浪费,如:
● 一次性集合塑料包装
● 新鲜果蔬一次性包装
● 用于将罐、桶、罐和罐组合在一起的一次性塑料分组包装
● 在HORECA(住宿和餐饮服务)领域内灌装和消费的食品和饮料的一次性包装(例如包装汉堡包的盒子等)以及糖等调味品的一次性包装
● 一次性酒店洗漱用品微型包装等
此外,2025年后,普通“轻型”塑料袋(购物袋)的消费量应限制在每人每年40个以内,并此后每年该数量实现持续减少。
限制过度包装
从2030年开始,销售包装、分组和运输包装(包括电商包装)的每个包装单元的设计都应使其重量、体积和包装层数方面减少到确保其包装功能的最小尺寸,例如通过限制包装填充的“空白空间”(通常由聚苯乙烯、气垫、海绵填充物、碎纸、气泡膜、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碎片或其他填充材料的空间),确保空置率不超过40%。
包装不得采取双壁包装、假底包装、增加不必要的包装层数等手段造成产品体积增加的假象的设计,除包装设计受欧盟立法保护的原产地地理标志以外,无法实现包装功能的多余包装类产品以后将禁止投入市场。
可回收包装
要求包装可回收,规定需要分两步满足要求。从2030年1月1日起起,所有包装必须根据设计回收标准是可回收的,可回收成分低于70%的包装将被视作不可回收的,不得投放市场。包装生产者为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而缴纳的财政费用将根据包装可回收性评级而有所区别。
从2035年起,要求将进一步调整,以确保可回收包装也得到充分有效的收集、分类和回收(“大规模回收”)。
再生材料比例目标
PPWR提案针对特定包装类别,规定了强制性再生材料含量比例,相关要求自2030年1月1日起实施。
包装类型 |
2030年再生材料比例% |
2040年再生材料比例% |
接触敏感类PET包装 |
30% |
50%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 |
其他接触敏感类塑料包装 |
10% (由PET以外的塑料材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 |
50% |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
30% |
65% |
其他类型塑料包装 |
35% |
65% |
*为了保证医疗产品的质量,医疗包装将免除这些要求。 |
包装产品中再生材料的比例,也会影响缴纳的财政费用金额。
重复使用目标
PPWR提案拟定了运输包装、电商包装等的强制性重复使用包装比例,自2030年1月1日起实施。
包装类型 |
2030年重复使用 包装比例% |
2040年重复使用 包装比例% |
冷热外卖饮料容器 |
20% |
80% |
即食外卖食品容器 |
10% |
40% |
除红酒或烈酒外的酒精饮料(例如果酒、啤酒等) |
10% |
25% |
红酒(除起泡酒) |
5% |
15% |
非酒精饮料 |
10% |
25% |
运输包装(托盘、塑料盒等) |
30% |
90% |
非食品类电商包装 |
10% |
50% |
运输包装附件(如托盘、固定带子等用于稳定和保护包装内产品的附件) |
10% |
30% |
集合包装(不包括纸板) |
10% |
25% |
大型家电 |
90% |
90% |
可堆肥包装
在修订通过后的PPWR生效两年后,茶包、与用过的咖啡产品一起处理的过滤式咖啡包、水果和蔬菜上的粘性标签以及超轻塑料袋必须是可堆肥的。
包装标签
PPWR提案拟要求法规生效42个月后,包装上应标有包含其材料成分信息的标签,以方便消费者分类(该要求不适用于运输包装,但适用于电商包装)。
法规生效48个月后,包装上应带有显示包装可重复使用性的标签以及二维码或其他类型的数据载体,以便访问相关信息(如重复使用系统、收集点、包装追溯性等)以促进其重复使用。
其他要求
PPWR对成员国的基础建设及行政配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建立针对塑料瓶和铝罐的强制押金返还制度、建立强制性DRS(处置和回收系统),成立专门的主管部门,对成员国总体包装回收率、重复使用率、重复填充率等数据进行汇总和报告等。
二、对供应链参与者的要求
PPWR提案除对包装产品本身提出更高的要求外,也进一步明确了对供应链参与企业,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等的责任和义务。如在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前,包装生产商必须完成以下合规文件的准备或者履行相关法规义务:
● 技术文档(Technical documentation)
● 符合性声明(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生产者注册(Register of producers)
● 延伸的生产者责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以上合规文件或者法规义务企业均可委托授权代表代为准备,或者履行。
三、PPWR的立法趋势
对于法规落地的一些协调标准和实施规范,目前仍未完善,但是PPWR提案中给出了计划采取的立法动作以及相应的时间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下表。虽然这些计划未来仍有可能变动,但也可为相关企业规划产品包装设计升级、材料更新换代提供参考。
时间表 |
欧盟委员会的立法动作 |
/ |
采纳关于建立回收设计标准的授权法 |
/ |
采纳关于建立评估包装是否可大规模回收方法的授权法 |
2026年12月31日前 |
采纳建立计算和验证每单位塑料包装中再生材料比例的方法,以及技术文档中相关章节的格式的实施法案 |
2028年1月1日前 |
对最小再生材料比例要求的豁免条款进行评估,并采纳授权法进行修订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采纳关于建立包装和废物容器的统一标签要求和格式的实施法案 |
法规生效后24个月 |
采纳关于建立通过数字标记技术识别包装材料成分方法的实施法案 |
2028年12月31日前 |
采纳建立重复使用和再填充率计算规则和方法的实施法案 |
/ |
采纳建立生产者注册和报告格式的实施法案 |